本報衡陽訊 3月12日,衡陽警方向媒體通報一起案件,犯罪嫌疑人謝某此前曾多次冒充警務人員,且兩次餐飲設備因此被警方處罰。目前,蒸湘公安分局已依法對其提請批准逮捕。
  2月19日晚上8點多,蒸湘北路派出所接到一名鐘姓女子報警,稱被一自稱“市公安局副局長”的男子騙走現金3100元。女子稱,她通過婚介所汽車借款與男子相識,對方承諾幫其安排工作,但拿走3100元錢後消失了。
  蒸湘分局迅速向衡陽市局報告,刑偵支隊掃黑大隊協助偵查。通過調查,民警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54歲的衡南籍男子謝某。2月20日,民警就在石辦公室出租鼓區新大橋附近將謝某抓獲。
  民警調查發現,謝某並非第一次冒充警務人員。2010年8月,他曾因冒充市公安局副局長被判有期徒SD記憶卡刑;刑滿出獄後,他於2012年4月冒充警察,在衡陽市附一醫院門口收人500元錢代辦假證,被行政拘留;2013年6月,他再次偽造警官證、購買警服,冒充市公安局副局長準備行騙。
  警方介紹,2013年8月,他在洗腳時認識店里的技師朱某,以談朋友、幫其兒子找工作、家裡裝修為由騙得4000元錢;同年12月,他認識某店老闆娘朱某,以談朋友和幫其妹妹的案子取保候審為由騙走3000元錢;2014年2月,他又通過婚介所認識受害人鐘某,以幫其安排工作為由騙走3100元錢。與此同時,他還以幫解決養老保險為由,準備對另一人行騙。只是因為鐘系統家具某報案,他才沒能得逞。
  蒸湘分局已於3月11日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,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查中。
  記者覃劍 通訊員蘇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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